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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13

建照、使照等4項重要建管業務 開放委託相關公會審查

新聞剪影|自由時報:記者張菁雅、陳品竹/台中報導/2010-10-12

市務會議11日通過「台中市建築管理業務委託辦法草案」,未來建造執照審查及使用執照審查、查驗等4項重要建管業務將委託相關公會辦理,以加快審查速度;台中市建築投資公會理事長張麗莉表示,這是進步的便民措施,也建議相關公會的審查委員應涵蓋產學界,建立合法、合理、合情且嚴謹的審查機制。

市府都發處長黃崇典表示,以近5年建照及使照核發數比較,台中縣、市合計4萬2537件,是台北市的8倍,但目前建照及使照審查人員只有台北市的0.8倍,因此縣市合併之後,台中建照、使照案件數將為全國最高,對於未來便民效率將是很大挑戰。

黃崇典說,都發處與相關公會開過7次會議,也獲得法規會通過,草案將目前建管業務包括建照核發、使照核發、變更使照、施工勘驗等項目委託民間辦理;並訂定委託相關資格、審驗人員資格等,同時要求審查人員利益迴避。

副市長蕭家淇則關心委託公會審查是否增加民眾負擔?黃崇典表示,委託公會辦理,民眾需額外付費,但服務也會比較好,且未來審查方式採雙軌進行,除委託民間辦理外,市府仍然受理民眾申請,若民眾認為會增加負擔,可依一般程序向市府申請。

對於此項新措施,張麗莉指出,根據她對會員的訪查,建照核發時程約6至8個月,雖然比台北市、高雄市稍快,但未來縣市合併後,台中的建照申請案件更多,因此在之前,建築公會就希望有代審單位,現在市府準備辦理,這是非常進步及有效率的便民措施。

至於要付給委託單位額外費用,多數建商認為可以接受,一般自力造屋的民眾則認為不該額外收費,因為委託代審單位是替市政府分擔業務,理應由市政府編列預算支付。